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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7、8月份:开展宣传报名工作; 9月5日前: 中国制冷学会 1. 下发关于截止认证报名工作、开始审查汇总考生资料的文件对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说明; 2. 同时寄出准考证; 9月10-15日:各地方学会 1. 开始整理,审查、汇总考生资料 注:(1)审查考生材料真实有效后各地方学会在报名表左上方盖学会公章; (2)各地方学会审查汇总考生材料后请填写考生情况汇总表,汇总表见届时下发的文件; 2. 落实报名考生报名费的收取; 3. 填写准考证并贴照片; 9月15日:报名工作完全截止; 9月16-20日:地方学会上交考生报名书面材料、情况汇总表、准考证; 9月21日-30日:中国制冷学会 1. 整理、审查各省市考生的报名材料;完成2008年考生资料数据库; 2. 中国制冷学会给准考证盖钢印寄出; 10月15日前:中国制冷学会 1. 确定各省市的监考人员并指定负责人; 2. 起草、修订并下发考试注意事项及监考守则; 3. 与各地方学会协商确定考场; 10月15-25日:各地方学会开始向考生发放准考证; 10月25日:中国制冷学会 1. 向各地监考负责人用EMS寄发考卷、考生资料、考生座次表等; 2. 落实考卷收到情况; 11月2日: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 11月5日前:监考负责人员将考卷寄送中国制冷学会。 2009年: 公布通过认证考试考生名单,要求条件不足者开始补交材料公布获得制冷工程师资格考生的名单,发放制冷工程师资格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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